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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优化-《网站推广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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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7-10-7 www.ad265.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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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推广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乙 方:洛阳我要推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电 话:0379-66668888 66669999
网 址:http://www.51tui.com
邮 箱:51tui@163.com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服务时间:
自本协议书签定之日,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服务项目及费用:
在需要的项目的“□”内画“√”。
□ baidu优化
□ google优化
□ 友情链接
□ 论坛推广
□
□
备注:
关键词: 。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
三、网站推广标准
同意接受已选择服务的网站的服务规则。甲方网站上的所有链接都必须是有效的,且必须能够链接到相关的内容;甲方网站必须不能包含任何根据已选择服务的网站判断可能被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认定为非法的、可能妨碍或侵犯人和第三方权利的、或具有煽动性、攻击性、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危害未成年人等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信息。
四、不可抗力
对于由于自然的原因或其他无法预见、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本服务协议的履行不能、迟延、部分不能,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优化说明
搜索引掣优化并不能保证网站会处于搜索引掣的某个具体位置,仅限于保证处于前五页范围内。
六、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协议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服务协议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 方:洛阳我要推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河南洛阳涧西区周山路88号
电话: 电话:0379-66668888 66669999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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